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郑职竞办〔2020〕2号)工作安排,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赛办)组织专家,对照申报资料,对竞赛申报单位的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了评审。市竞赛办结合评审意见,经研究,确定了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二类竞赛、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郑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职业技能竞赛的各竞赛职业(工种),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主题为“展技能风采,铸郑州工匠”。为聚焦现代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等发展需要,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竞赛正式名称为“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郑州市装备制造和数字信息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机构
市级一类竞赛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人社局承办;市级二类竞赛由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主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承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办,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承办。
为保障竞赛活动顺利开展,郑州市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应成立临时性工作机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各项竞赛活动应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严格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举行。
三、增加类别
为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师生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市竞赛办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市级选拔赛,竞赛职业(工种)分别是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举行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表演赛(详见附件1),以上竞赛职业(工种)按二类竞赛要求组织;举行郑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职业技能竞赛(详见附件2)。
四、严格要求
各竞赛职业(工种)应严格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规程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要求制订实施方案、设置竞赛项目、组织命题。其中,市级选拔赛按照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技术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表演赛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进行。
各有关单位应于8月7日前,将盖有公章,并经专家组长、竞赛质量督导员签字的竞赛实施方案、理论知识试题集、竞赛技术文件、技能操作竞赛试题(样题)及相应电子版报送至市竞赛办(市人社局职建处313办公室,67186162),审核通过后统一公布。
组织未公布竞赛规程的职业(工种)竞赛时,应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规程的通知》(郑职竞办〔2018〕4号)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竞赛规程,与上述各项资料一并提交。
五、时间安排
(一)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拟定于10月14-16日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举行(详见附件1)。
(二)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竞赛、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郑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职业技能竞赛拟定于9月19日-11月30日,在各申报场地举行(详见附件2、3)。
(三)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拟定于8月14日开始接收网上报名。各竞赛职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调整参赛选手时间等信息详见市人社局网站职业技能竞赛系统。
六、加强管理
为加强郑州市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市竞赛办将核减相应竞赛职业(工种):
(一)申报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竞赛规程、竞赛实施方案、理论知识试题集、竞赛技术文件及技能操作竞赛试题(样题)等有关资料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
(二)市竞赛办组织专家对各理论知识竞赛场地、技能操作竞赛场地进行赛前验收,专家提交竞赛场地验收报告,经专家、竞赛质量督导员共同签字确认,未经场地验收或场地验收不合格的;
(三)组织措施不能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的;
(四)选手应通过市人社局网站职业技能竞赛系统报名后方可参赛,报名参赛规模达不到《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0支队伍、50人”的;
(五)其他无法保障竞赛顺利开展的。
七、落实奖惩
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第1-3名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奖励,优先推荐参评郑州市技术能手。
市级一类竞赛第4-6名颁发“优胜奖”证书,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二类竞赛第4-6名颁发“优胜奖”证书,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第7-10名选手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依据《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鼓励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意见》(郑技领办〔2019〕13号),按照《关于开展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郑职竞办〔2020〕2号)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郑州市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违规情况参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组队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应依法保障其参加赛前培训、竞赛决赛期间的合法权益。自由职业者、个体从业者等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一类竞赛(市级选拔赛、表演赛)、二类竞赛、学生竞赛的选手,分别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张少利 67186162)、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高新 67887726)、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刘春伟 67188072)负责组织。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个人应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郑职竞办〔2020〕2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竞赛;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市级选拔赛、表演赛除外)原则上只接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组队参赛,不接收个人报名。各县(市、区)可以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表演赛,市竞赛办将对参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但取得的成绩不计入排名。
(三)为促进竞赛公正、保证竞赛质量,充分发挥竞赛社会效益,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二类竞赛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选手可参加集中培训,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培训专项补贴,并按有关规定拨付。各竞赛承(协)办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选手赛前培训、期满考核等工作。
(四)参加郑州市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专家、裁判、仲裁人员原则上应经过“三支队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由市竞赛办择优选派并颁发聘书。
(五)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各项竞赛筹备与协调工作。
(六)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以最新通知为准,并请及时关注市人社局网站职业技能竞赛系统有关信息。
联系方式:市竞赛办(市人社局职建处,67175638)
附件:
1.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职业(工种)
2.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二类竞赛职业(工种)
3.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学生竞赛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