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先进,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7号)中“全国技术能手”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7号)中“全国技术能手”奖励范围是指依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由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并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
二、对参加国家级和国际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直接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其参赛对应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不享受高层次人才资金奖励。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