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河南省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中原科技城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八批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14 号)精神,请你们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巩义市和新郑市可推荐申报一个单位。
一、申报范围
全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且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技术项目。
4.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推荐条件
1. 建有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如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 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 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 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企事业单位。
7.建有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基地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市人社部门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开展。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博士后工作”业务专栏--“下载中心”中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经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二)审核考察。市人社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科研队伍、项目研发、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情况。
(三)推荐上报。市人社部门将对申报材料初审,根据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此次申报单位的名单并向省人社厅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所属辖区或部门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择优推荐申报。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总页数不超过20页)。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6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推荐报告和《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或邮寄)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1314房间)。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电子版(word版本)需同步发送指定邮箱(huym@hazz.hrss.gov.cn)。
联系人:胡奕明
电 话:0371-67185377
附件: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