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和要求,统筹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6万人,组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4.07万人次,组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4.8万人,组织创业培训4.09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2亿元。提请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做好稳就业工作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十一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为应对洪灾,印发《关于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核1297家参保单位缓缴保险费6.97亿元。继续执行阶段性减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全市13.1万家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用7.33亿元,11.53万家企业减征工伤保险费用2689.98万元。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失业保险支持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初审通过企业1625家,资金5907.6万元,涉及职工27.8万人。制定发布“郑州人才计划”系列政策,形成了“1+N”政策体系。筹备、参与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及系列专场活动,全市达成求职意向人才16633人,征集项目286个,意向投资金额1734.11亿元。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69件,结案17714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4亿元。加强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源头治理,全市接收省人社厅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督办、转办案件75起,已办结74起;认领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案件为2586起,已办结2295起;接收国家欠薪线索平台案件24668起,已办结24429起。为3.77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4.89亿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市人社局承担的两项指标分别名列省辖市第4名、第1名。认真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二)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立法项目《郑州市市民卡服务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评估、集体研究、法治审核等程序,坚持有件必备的备案原则,保障法律法规依据、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和法治审核意见等备案材料一个不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经评估、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法治审核等程序才能作出。共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组织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人才政策等5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人社局起草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建议保留2部、修改1部;政府规章建议保留3部、修改2部、废止3部,人社制度建设持续完善。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机关事业编外用人管理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市场的决策,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设立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出席政策研讨会、疑难执法案件讨论会等10余次,代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27件,占案件总数的70.2%。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继续试点实施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梳理和完善了《人社系统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2021版)》,通过办事大厅和窗口张贴、微信工作群转发、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实地宣传讲解等方式,宣传用人单位法律风险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相对人违法风险。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了工伤认定调解协商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伤认定调解协商工作的意见》,发挥协商调解在解决工伤纠纷中的作用,着力探索服务型执法新模式。积极组织人员代表省人社厅参与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印发和落实实施方案,印发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指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管理保存归档调阅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公示及时率100%。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权责清单,局网站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梳理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事前公示;多年来,形成了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穿着执法制服、以及案卷记录亮证过程、执法证件复印件等方式,实现事中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信息通过信用郑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双随机”系统进行了公开,做到了按时、规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88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还设置了安装有摄像头的案件协调室。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了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需移送刑事案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审核,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才能作出。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处罚幅度。梳理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营造宽松营商环境。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5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换发执法证件考试两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次。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执法信息汇集全覆盖,依托市级双随机平台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申报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全年,共收到涉及市人社局的复议、诉讼案件197件,其中诉讼159件,复议38件,总案件数同期增加7.07%。在应诉工作中,认真完善复议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按时限提供复议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等材料。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32案次。先后组织召开局法规处、工伤保险处、县市区人社局等同志和局法律顾问参加的败诉案件分析会和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分析会5次。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主动履行行政判决,办理司法建议2件,行政争议依法在法治化轨道内得到解决。
(七)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作为学习重点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考试和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2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体干部职工150余人聆听了讲座。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旁听行政审判活动,累计50余人次参加。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年活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社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进企业宣讲活动、“法治宣传暨移风易俗”进乡村文明实践活动、“万人助万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10余次,举办政策宣讲类培训会、研讨会21次,举办法规政策讲座7次。共设立咨询台7个,出动宣传车4辆,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陈列宣传展板15块,发放宣传资料约3000份,受教育群众达到约4000人。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议题。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监督。认真接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依法行政考核,局内部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局系统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法治建设。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县市区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极个别县市区未设置法制机构或者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工作;工作人员流动较快,不利于法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监督检查职责不明确。根据省政府文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监督检查划转税务部门。目前,征收已经由税务部门执行。但是,监督检查职责尚未由税务部门接收,人社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已经没有依据,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
三、2022年工作思路
围绕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在继续做好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打造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案必审,为行政执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积极应诉。继续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探索实施案例指导制度。
六是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划方案,继续宣传学习《民法典》,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到法院观摩案件庭审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