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咨询,他1978年参加工作,是国有企业的固定工,在退休时如何计算缴费年限?王清芬副局长解释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帐户前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核算是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王局长还解答了王先生关于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问题。王先生对王局长的解答表示非常感谢。
市民高先生打来咨询电话,他今年4月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由于办事部门疏忽错把他的干部身份写成工人身份,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会不会影响到他的养老金计算?另外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和老办法相比待遇会不会降低?局养老保险处李永立处长解释说:我市近期出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对今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经测算,一般情况下新办法核算的数额会比老办法核算数额略高,但会因人而异。至于高先生身份填错的问题,因为核算养老金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的,不会影响到养老金的计发,高先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统筹机构进行更改。高先生对李处长热情、详细的解答表示非常满意。
此次咨询活动群众咨询的热点问题集中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具体数额;养老保险关系的异地转移程序;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和老办法相比有何不同,待遇会不会降低等。全天来电共计3281个,在王局长一行接听电话的一个半小时,来电1238个,王局长一行及12333工作人员共解答处理了149个电话,对现场不能解答的一些疑难问题,王局长指示有关负责人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给咨询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根据来电量大、老百姓关注度高的实际情况,表示将再次安排作客12333,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尽最大努力服务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