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人单位打着招工名义欺骗求职者钱财的现象有所抬头 打击非法职介活动 依法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
来源:本站 时间:2008-07-22 10:00:30
进入6月份以来,随着夏收的结束和今年大中专学生即将毕业,一些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我市求职就业,一些非法用人单位打着招工的名义欺骗求职者钱财的现象有所增加,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6月25日下午,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接到局仲裁处通报,有4名求职者反映在本市兴华南街一招工单位收取他们1100元的合同鉴证费,并提供了盖有郑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章的劳动合同书。后经仲裁处鉴定合同书上所盖的鉴证章是伪造的。接到局仲裁处通知后,市劳动保障监察队当即指派监察员随同投诉人赶赴招工现场,发现招工单位已是人去楼空。监察员以找工作为由拨通了由投诉人提供的招工单位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招工,紧接着就挂断了电话。监察员又找到出租房屋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该单位房租未交就突然消失了。为此,监察员在招工地点张贴了告示,告知广大求职者找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今年以来,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求职者举报投诉和案件查处情况看,一些非法单位招工和非法职业介绍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行骗形式有了新变化。以往多见的是打着职业介绍机构、咨询公司、家政公司等名义的从事非法职业介绍或超范围经营;现在多是一些并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超出工商营业执照核定范围,打着自主招工,以高薪和优厚待遇为诱饵欺骗求职者的钱财。
二是欺骗手段换新招。一骗。一些非法招工单位打着自主招工的幌子,以代缴社会保险费、合同鉴证费等为借口,骗取招聘费用。二拖。当求职者发现被骗时,他们就以负责人不在等理由拖延。三赖。求职者发现被骗找上门来,但手中没有任何证据时,他们装不认识,或借机索回相关证据予以销毁。对收费一事加以抵赖。四是横。看前面的招数不能奏效,他们还会纠集同伙对受害人进行威胁。
三是相互联系串通。一些非法招工单位往往在一处或多处写字楼、居民楼院设有多个招工地点,相互联系通风报信。往往有关部门打击其中一个,其他的招工地点在片刻之间全都销声匿迹。或介绍到其他用人单位,以计件工资形式安排工作,当劳动者苦于奔命,完不成工作定额,逼其自动辞职。当找到他们要求退回招聘费用时,他们就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费。
四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查处难度大。这些非法招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多是招聘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或者家族成员,人员流动频繁,招工地点不固定,多是临时租用小旅馆、写字楼、居民楼院,给有关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为了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依法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告知求职者,特别是求职心切的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一定要到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正规、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在与招聘单位洽谈时,一定要查看营业执照、招工简章,并注意保存招聘单位的招工表、合同书和收费凭证等材料,如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二要加大监督查处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等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非法招聘行为,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