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工讨薪两次上访省政府 劳动保障监察奋战三天解疑难
来源:本站 时间:2008-07-23 10:33:57
近日,经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连续三天的艰苦努力,一起因讨薪先后两次到省政府集体上访的劳动保障信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11500元被拖欠的工资如数发放到31名农民工手中,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5月10日,接到市信访局转来的“关于周口籍农民工王永恒等31同志于5月3日、8日到省集体上访,反映他们从4月7日起在金水区关虎屯国贸中心务工被拖欠工资近一个月”的信访案件后,市劳动监察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队长张国庆任组长,总会计师朱振宇为副组长的包案组,及时与上访人王永恒等取得联系,开展调查。经查:王永恒等31名周口籍农民工,2007年4月7日到5月2日,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二公司)承建的金水区关虎屯国贸中心工地施工,中建二局二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河南宝业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宝业公司),因王永恒等31名农民工在施工中工程进度缓慢,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宝业公司便停止了王永恒等31名民工的工作,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导致王永恒等31名农民工集体上访。
鉴于以上情况,市劳动监察队与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密切配合,在做好王永恒等31名农民工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与中建二局二公司、保业公司一起对王永恒等31名农民工的施工项目进行核算。经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连续三天两夜的艰苦协调,宝业公司与王永恒等民工代表最终达成协议:由宝业公司支付王永恒等31名民工工资11500元。并于5月12日晚,在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将拖欠的工资逐一发放到王永恒等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