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来源:局失业保险处 时间:2008-10-29 11:54:01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6省18个城市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截止到10月16日,我市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已按要求顺利完成。
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对更好地把握经济波动期失业变化的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调控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新举措。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部署要求,郑州市扎实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明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时学生同志、局长助理郭怀雷同志、局失业保险处处长梁建云同志、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郭素岭同志任副组长、局失业保险处、劳动就业处、农村就业处、劳动工资处、市职业介绍中心、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有关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失业保险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郑州市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定的工作方案》,同时,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联络员,企业确定了专管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确定巩义、新密、荥阳市和金水、中原、二七区及市本级为首批监测单位,其中,6县(市)、区各确定一个行业五个企业,市本级确定一个行业十个企业,最终确定30家企业,5个行业为重点监测点。确定监测企业的原则:单位用工达到300人以上规模、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近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从业人员较大规模减少的企业。以6月30日为基准日建立从业人员情况基础数据档案,每季度对重点监测企业(含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专题讲座,深入企业调查,走访有关主管部门等形式进行数据采集,按要求在失业动态重点监测网上认真填写,及时上报。三是认真分析,重点监测。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完成了建档期和调查期的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工作。截止到9月30日,在重点监测的30家企业中,岗位增减就业人数-965人,岗位增加人数726人,岗位减少总人数1691人,增减幅度-2.39%。就业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产业结构调整1家,占企业数比例5%,流失人数288人;2、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1家,占企业数比例5%,流失人数434人;3、经营资金困难1家,占企业数比例5%,;流失人数265人;4、季节性用工6家,占企业数比例30%,流失人数266人;5、其他原因11家,占企业数比例55%,流失人数4388人。截止到9月底,我市登记失业人数41893人,失业率2.6%。由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导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营资金困难以及企业破产等原因,导致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较大规模的失业风险。例如郑州中联热电有限公司,属政府关停的能耗高、污染重小火电企业,职工人数由建档期的464人减少到调查期的30人。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减少或岗位流失情况的监测,分析其原因,为政府采取针对性强及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是一项新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非常重要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全国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明年将扩大到100个城市,最终将在全国展开,并将成为一项制度。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认识,以积极开拓创新的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失业保险处 刘光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