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2011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上半年工作会议在黄河饭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0年以来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工作,通报2010年市直民办职业机构年检结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实现新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职业指导师张春生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对2010年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在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推动下,我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持续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民办公助、企校联办、依托名校办、中外合资办等办学主体多样化、办学内涵多层次的办学体系。截止2010年底,市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已有93所,专职教师队伍达3494人,开设100多个专业,培训学员31920人,实现就业25500人,全年收取学费6094.8万元,投入6118.43万人。为提高我市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后,会议传达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治理使用盗版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专项行动的通知》。接着,郑州市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代表各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签署诚信办学承诺书,倡导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最后,张春生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民办职业培训是民办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职业培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管理机制,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但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模偏小,难以实现规模效应;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存在同质化现象,比较散乱,较难实现整体效益;部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存在假的现象,如虚假广告宣传、夸大培训成果等。
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刻领会政策精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宣传普及《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要求,行使职责,履行义务。要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班,加强对相关政策精神的理解。二是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学员信息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依靠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好信息化采集、更新和维护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同时,实行学生电子注册和学籍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电子档案,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的电子文档报送审批机关备案。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环节、培训环节的监管力度。各部门要按照《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促进民办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