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今年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好的政策,需要好的实施方法。面对新的形式,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改原先坐等企业来办理合同手续的工作方法,服务上门,划片、分行业为企业送去各种宣传资料和标准劳动合同书,并现场解答企业和农民工提出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问题。遇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限期为其解决。仅第一季度就有4.2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是劳动工作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使得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是难中之难。以往由于宣传工作 不到位,许多企业和农民工不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和意义,甚至产生误解。这一新举措使服务对象的农民工一方,充分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最大限度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不受侵害,深受广大农民工的欢迎。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一方,也有所感悟,正像一位企业领导所说的那样:“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可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可以充分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劳动合同》不只是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我们企业也是受益者。”劳动合同就像一颗放心果,解除了双方的隔阂,融洽了劳资关系。这种服务上门的工作方式,使目前我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与往年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