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日上午,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召开业务骨干参加的关于做好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鉴定工作准备会。
会上,黄勇主任传达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和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豫人社函【2020】17号)文件精神,及《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妥善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把各级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会议结合劳鉴中心业务实际,就关于做好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鉴定工作制定了三条措施:一是提前和协作医院及鉴定专家协调沟通,开辟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程序,确保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后,进行及时、快捷、高效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二是制定节后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防止节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增多,出现新的交叉感染。三是购买口罩,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品,积极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并对前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进行体温测试,做好有情况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