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计划自今年起,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2021年初步遴选10-15家单位,指导培育成为全市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形成可借鉴和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2022年通示范点引领带动,扩大创建范围; 2023年全面推进,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广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为做好此项工作,3月30日上午,仲裁院组织召开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德贵同志和仲裁处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市仲裁院党支部书记马飞主持。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主管、工会负责同志以及法务人员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对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建设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先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单位作了经验介绍,结合当前基层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就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张德贵同志从“强化基层调解、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交流联系、搭建沟通平台;密切协同配合、破解发展难题;着眼共同发展、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以做好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创建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抓好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狠抓基层调解工作末端落实,建立树牢用工单位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形成小矛盾、小纠纷不出企业,大矛盾、大纠纷化解在基层的良好局面,确保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