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8-02 15:43 

为进一步畅通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技工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技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90号)和《河南省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豫人社办〔2023〕117号),结合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起草了《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请在2024年8月20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zzzcc2015@163.com。


附件:

1、《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关于《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4年8月2日

关于《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程序和规定,市人社局在多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0日对《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市属各技校、各市直单位和各开发区、区县(市)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关于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建议2条。一是建议意见为:人社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设置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改为“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已采用;二是文中提到的“社功会实践1期以上”改为“社会实践1期(1至3个月)以上”已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