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诚心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凤祥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将工程业务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组织施工,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严格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上述行为已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与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限期整改指令书五日内,严格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足额支付凤祥苑工程项目建中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将工资支付凭证与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中原区人社局。
因中原区人社局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中原人社劳监令字〔2026〕第0026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郑州市中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地址:百花路13号6楼605室,电话:037168391283)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与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郑州市中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逾期不改正,中原区人社局将依法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