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6〕1号)要求,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公示期内,劳务派遣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371-67885709,67182713。
附件:2026年度郑州市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