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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正文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校内校园超市房屋租赁项目信息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9-21 11:36:41  

    一、出租房产基本信息

    1. 房产位置: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28号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校内,实验楼北侧体育馆一楼

    2. 权属情况:所属实验楼房产证号:郑房权证字第 1201226399;实验楼总建筑面积 9277.23㎡,本次出租面积118㎡。

    3. 经营用途:校园超市,仅面向校内约3000名师生员工(含非住宿生)经营,不对外经营;师生人数仅作参考,不做客流、营收保证,乙方自行承担客流波动经营风险。

    4.许可经营范围:仅限合规预包装食品、瓶装饮料、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生活用品、合规水果。

    5. 禁止经营项目:禁止销售烟酒、药品、生鲜肉类、熟食加工、餐饮快餐、散装自制食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三无、过期变质商品;禁止图书、音像、印刷等特殊行业。

    6. 房产现状:甲方仅提供原有固定场地及基础水电配套设施;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7. 评估及备案: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 2026‑01‑27,评估挂牌年租金 22.85 万元;评估报告郑州市财政局备案,备案号:郑财资评备[2026]第 019 号。

    8.审批情况:郑州财经技师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郑州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对外公开招租;交易公告文号:郑公共资源产权(告)字 [2026] 034 号。

    二、交易过程信息

    1. 交易主体:出租方:郑州财经技师学院;交易承办机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交易方式:网上挂牌竞价交易;加价幅度 1000 元,报价须为加价幅度整数倍。

    3. 关键时间节点:

    公告期、标的展示期:2026年06月29至2026年07月10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上午11:00 

    4. 意向承租方资格:仅接受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

    5. 交易保证金:金额 66000 元;仅支持网银、柜台转账,不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缴款后需在系统完成确认操作。

    6. 保证金处置:

      未成交方: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成交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结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价款结清证明办理无息退还;

       成交方违约拒不签约、不缴租金:保证金不予返还。

    7. 报名与成交确认:网上注册线上提交报名;成交后到郑州市中原西路政务中心7016房间提交全套资料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8. 成交后续流程:竞价结果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出具《进场交易鉴证书》。

    三、中标成交信息

    1. 挂牌底价:22.85 万元 / 年

    2.实际成交承租方:安徽亦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3. 实际成交年租金:840500.00 元 / 年(捌拾肆万零伍佰元整)

    4. 合同总租金:2521500.00 元(贰佰伍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5. 租赁期限:3 年,2026年07月15日起至2029年07月14日止;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15日

    6. 其他费用承担:租赁期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网络费、经营税费、物业、维修、消防改造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禁止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包、挂靠、变相转让经营权。

    四、合同履约信息

    (一)合同核心要素

    1.甲乙双方

      甲方: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乙方:安徽亦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2.合同期限:2026年07月15日至 2029年07月14日,共3 年。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金额 20%,即168000元(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可提供合规金融保函;用于担保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合同期满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费用,甲方 60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5. 合同份数:一式 7 份,甲方执 5 份,乙方执 2 份。

    (二)双方履约主要义务

    甲方(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1. 提供经营场地及基础水电配套设施;对商品质量、价格、食品安全、消防、营业时间开展巡查、考核、处罚,有权下达整改、停业整顿通知。

    2. 可依据寒暑假、军训、校园活动等随时调整超市营业时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3. 组织师生评议超市服务质量,评议结果作为处罚、整改、解除合同重要依据。

    4. 不得无故干预乙方合规经营,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需按合同总金额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安徽亦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1. 开业前 10 日内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并报备甲方;全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承担全部用工、工伤风险。

    2. 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留存不少于 3 年;商品明码标价,售价不得高于社会同类商品;价格调整须提前 7 日书面报备甲方审核。

    3. 自行承担水、电、垃圾清运、网络、税费、装修改造、消防安全全部费用与责任,为场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 严格执行校园作息;临时停业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严禁转租、转包、挂靠;场地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批。

    5. 无条件配合甲方、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检查,按期完成整改。

    (三)主要违约责任

    1. 逾期缴纳承包费、水电费: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 15 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 售卖禁售、过期、三无商品或哄抬物价、超范围经营: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累计 5 次及以上,甲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3. 擅自转租、转包、违规改造场地: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作息违规:单次晚开门、早关门、擅自空岗,每次违约金 200 元;当月累计 3 次扣保证金 1000 元并责令停业整改;当月累计 5 次及以上严重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费。

    5. 发生食品安全、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

    (四)合同终止与场地交接

    1.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需在终止后10 日内清空存货、自有设备,恢复场地原貌交还甲方原有设施。

    2. 逾期未交接腾空:每日按日承包费的 2 倍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有权强制清场,相关损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全部经营债务、安全纠纷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履约约定

    1. 地震、洪水、政策调整、校园办学调整、场地征用等不可抗力,合同可中止或终止,据实结算费用,互不追责。

    2. 政府专项整治、学校重大活动要求停业,乙方必须配合,承包租金不予减免。

    3.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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