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以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切实增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多年被评为郑州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议题。每年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重点进行部署。每年按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人社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市委市政府和社会监督。认真接受每年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依法行政考核,局内部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9年,主动就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执法体制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出台文件及时消除了因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引起的社会保险执法体制机制的障碍。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政府职能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放管服”制度改革,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清理影响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不必要证明,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实施,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调查,持续改善人社业务领域的营商环境。2019年,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评估、集体研究、法治审核等程序,坚持有件必备的备案原则,保障法律法规依据、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和法治审核意见等备案材料一个不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经评估、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法治审核等程序才能作出。2019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0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扎实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现行政策开放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5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梳理和宣传人社系统违法风险点防控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相对人违法风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案件必须通过法制审核才能作出。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印发评查结果通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及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执法文书进行规范。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制订了《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规程》,通过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从立案到局审核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有效地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而且杜绝了办案人为因素。按照要求,及时修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种类、违法程度和处罚幅度。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时录入存量监管执法信息和新作出的行政执法信息。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郑州市人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文件要求全市人社系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指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管理保存归档调阅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认真做好执法公示。通过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进行事前公示,在局网站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梳理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年来,形成了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穿着执法制服、以及案卷记录亮证过程、执法证件复印件等方式,实现实际的事中公示。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创新公示方式,案件办理情况在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网站通过查询二维码对外公开,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事后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两项内容,做到了按时、规范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过程记录是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加强执法案卷管理的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过程全纪录的文字记录。在音像记录方面,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88部。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还设置了安装有摄像头的案件协调室。
三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关于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和标准暨贯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六类情形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局法制机构法制审核,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才能作出。
(七)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2019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09起。在应诉过程中,健全和完善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严格按时限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7案次。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主动履行行政判决,行政争议依法在法治化轨道内得到解决。
(八)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荣获郑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讲座2次,累计500余人次参加讲座。依托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平台等途径,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2019年累计在局内部刊物《人社时讯》“法治人社1+1”专栏发表法治宣传教育文章8篇。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次到庭审现场观摩旁听,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发挥大众传媒优势,营造学法送法氛围,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动员群众参与学习宣传。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和建议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公示标准不统一、公示平台不唯一。各类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在具体执法要素的梳理上标准不统一、深度不同,造成不同层级政府、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的公示上差别较大。公示平台不唯一,“政出多头”。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例,当前涉及的系统和网站有两网化管理系统、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局门户网站、信用郑州、“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套系统和网站,这些系统网址不同,甚至网络也不同,很多信息重复录入。
二是互联网+行政执法的推进程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系统设备陈旧、系统落后,经费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两网化”系统的升级改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保障力度。政府部门之间执法数据不共享,无法有效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工具对行政执法效率提升的巨大作用。
三是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019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09起,其中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应诉224起,占案件总数的72.5%。外聘法律顾问虽然承担了将七成以上案件的应诉工作,但是在重大决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执法案件法治审核等方面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执法公示标准和平台需要有更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布,需要有国家顶层设计,整合不同的梳理公示项目,确定科学合理的执法事项要素、标准。需要整合不同的执法结果公示平台,做到一个端口录入,各个平台的数据应该实现共享。避免出现同一执法事项的结果重复在不同的平台录入,避免出现数据的重复和冗余。
二是继续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的融合应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设备和系统的更新换代和有效运行。继续推进政府部门不同领域行政执法数据的共享工作,加大政府行政执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方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提供行政执法效率,有效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在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参与应诉的基础上,拓宽和加深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执法案件法治审核等方面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比如,可以探索邀请法律顾问或团队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深度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处理,在合同谈判起草上提前介入、全程参与。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围绕基本建成法治人社的各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在继续做好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打造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案必审,为行政执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省人社厅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积极应诉。继续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六是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法治讲座2期,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到法院观摩案件庭审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单位共同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加大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
七是加强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推进依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