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1月17日至2月5日(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共20天)期间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 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贴,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项补贴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根据市统计局、市供电公司提供的企业相关信息,市人社局比对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情况,通过市信用中心对企业进行信用核查,最终确定44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申报补贴金额1716.15万元。现将拟奖补企业名单、金额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20日,其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办公电话:0371-67180875
监督电话:0371-67170699
附件:郑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信息汇总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