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李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第49条,你单位的违法程度属于一般违法。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圆整(¥9900元)。
因我单位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地址: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电话:66785078)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