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以及《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致》(豫人社规〔2022〕1号),现对建设领域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企业予以公示。如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1.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起30个自然日。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起10个自然日。
监督单位:郑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监督电话: 0371-67183630、67887702
附件:1.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正本名单
2.申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名单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