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2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45号)要求,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
监督电话:0371-67186871。
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