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郑州财经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校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朱某某为非应届毕业生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现依规取消该生技能等级证书,删除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数据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371-67185140
附件:取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名单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