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鼎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为安文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有郑州市中原区社会保险中心催缴通知书等相关书面材料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因我单位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中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地址:郑州市百花路13号6楼601室,电话话:68391289)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