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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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部分公司试用期缴纳社保违法问题
现在郑州的好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期间不给新员工缴纳社保,导致新员工的社保存在断缴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作为新一线城市,要给在郑州的每一位打工人留下好的印象,才有可能留住更多的人才,希望郑州市劳动局能够严厉打击这个违法行为,规范企业,让我们的郑州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