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1-23 18:1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办职业培训行业发展实际,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制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请在2026年2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zzrsjspb@126.com。

联系人:冯海宝  0371—67581180


附件: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1月22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规范性文件办理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市人社局在对《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报局领导审批后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于2026年1月23日至2月23日对《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向市人社局法规处征求意见,通过法规审核。

2、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关于进一步调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后,截至2月23日,没有收到各方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