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与自由职业者:
为健全完善我市职称评审体系,拓宽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规范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充分激发新业态、新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全市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全面赋能人才要素市场化优化配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专业系列
(一)申报对象
郑州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专业系列
申报专业须与申报人实际从事工作专业类别对应。具体可参考河南省人社厅公布的《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常见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 艺术系列。演员(表演、舞蹈、声乐等)、演奏员、导演(编导)、作词、作曲、指挥、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美术、文学创作、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
2. 工程系列:建筑、水利水电、电气等。
3. 工艺美术系列:传统工艺美术、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广告设计等。
4. 新型职业农民系列: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二、申报级别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依规申报对应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各级别职称,按照各级别职称评审标准开展评审认定。除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外,自由职业者申报其他系列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全面采用初定(考核认定)方式进行,不采用评审方式。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未与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固定劳动关系,自主开展专业技术相关工作。
(三)长期在郑州市从事与所申报职称专业对应的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从业经历。
申报各职称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应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具体标准可参考河南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业务专栏、郑州市人社局职称专栏内相关文件。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准备完整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郑州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社保查询凭证;
3. 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无对应学历学位的可免于提供);
4. 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 对应申报专业的从业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安排
1. 初级职称:实行常态化申报,定期审核。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申报的,在当季度开展审核。逾期的转为下一季度审核。
2. 中、高级职称:严格按照河南省、郑州市职称评审统一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集中组织申报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自由职业者职称初定
(一)初定等级。自由职业者可根据自身学历、经历等条件,申请初定初级和中级职称。其中,初级职称包括“员”级和“助理”级两个级别,实行考核认定的评价方式。
1. “员级”职称初定要求
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职称初定要求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3. 中级职称初定要求
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二)转换职称系列问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上述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七、申报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一)申报受理单位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办理地址
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1007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
0371-67886085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人须对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违规申报行为,将取消当次申报及评审资格,依规纳入诚信记录。
2. 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纳入国家职称评审体系,通过人员统一颁发国家制式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证书可在官方职称查询平台核验,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3. 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职称评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