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和市直学校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职称系列
副高级职称: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对应评委会为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郑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级职称: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对应评委会为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在农村任教、符合“绿色通道”且已备案审批的教师可按本通知申报。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师待审核公示完成后另行通知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月12日
区县市(主管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月19日
评委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13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2026年度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郑人社办〔2025〕24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审核流程
2026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具体申报审核流程参考《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和审核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各级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同一审核层级严禁反复退回、多次无原因退回。
2.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
3.参评人员根据申报专业和属地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4.“基本信息”中的“聘书扫描件”一栏事业单位上传职称聘任证书、聘岗审批表或岗位聘任后工资审批表扫描件,聘书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5.支教经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有统一格式的相关证明(盖章),写明支教的时间和方式。
6.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7.“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上传任现职以来的聘用合同或聘岗审批表,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工作经历时间应当一致。
8.校长在“工作经历”栏目中要写明担任校长的时间,并上传教育部门的任命文件。校长参加培训情况及校长培训合格证书上传到“培训经历”栏目中。
9.“倾斜政策”一栏中:农村教师享受倾斜政策及优秀教师不占结构比例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上传当年度审批的备案表。
10.“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中由单位经办人上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一般申报中级上传4年,申报副高级上传5年,文件另有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有明确考核等次的师德师风考核表;单位《申报人推荐表》及“五公开”相关材料。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11.评审条件中对申报材料的数量有明确要求的,要上传够规定数量的相关材料;要求提供过程性材料的要上传完整。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12.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为4年的,文件名应为2022-2025年度考核表.pdf,副高级需上传5年考核,以此类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职称推荐管理。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督导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和教科研机构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教师职称推荐办法,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坚持职称政策、推荐办法、年度申报计划、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作为职称评审业绩上报职称评委会。
(二)严格申报审核流程。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各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规操作、影响职称评审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政策传达到广大教师,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树立合理预期。做好职称申报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舆情监测,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及时化解矛盾、解释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