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有关规定,现就郑州市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全市性的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其他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办,相关单位承办。
市直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及郑州市辖区内各类企业、院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应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竞赛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五)有满足竞赛条件的各类场地、设施、材料等;
(六)有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服务网络,现场实时监控等必要设备;
(七)有完善的应急保障系统和方案;
(八)应为每位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三、竞赛项目
郑州市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要注重与世界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衔接,注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严格按照国家三级职业(技能)以上(含三级)标准设置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详见《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郑州市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的通知》(郑职竞办〔2019〕2号)。
四、遴选程序
拟承(协)办竞赛活动的单位向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办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的资料和实地查验等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参赛规模、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等要素,择优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和竞赛职业(工种);也可根据竞赛职业(工种)对场地、设施设备需要指定承办(协)办单位。
五、报送资料
申请已公布竞赛规程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时,应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规程的通知》(郑职竞办〔2018〕11号)中相应的竞赛规程制订方案、组织竞赛;申请未公布竞赛规程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时,应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规程的通知》(郑职竞办〔2018〕4号)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竞赛规程,并根据规程制订方案、组织竞赛。具体申办资料如下:
(一)申报书、《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二)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竞赛名称、目的、承办及协办单位、职业(工种)、竞赛内容、时间安排、竞赛地点、竞赛方式、表彰奖励等;
(三)竞赛组织委员会及成员名单;
(四)拟推荐的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五)评分细则等技术文件;
(六)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情况;
(七)经费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八)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签订的委托组织竞赛协议、决赛期间与公证部门签定的有关协议;
(九)确保参赛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业技能竞赛是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重要渠道,是选拔发现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能人才相互交流的重要平台。申办单位应认真学习《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配套政策,按规定做好竞赛申办、组织工作。
(二)充分准备。各申办单位要客观评估竞赛组织能力,认真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分的赛前准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做到实事求是、内容详实、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三)按时报送。各项申办资料应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稿于3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万民 高新
电 话:67175638(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67887726(市高训中心)
邮 箱:zzzjc01@163.com
资料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陇海西路360号311房间)
附件: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