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职业(技工)院校,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第九届河南省技术能手和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推荐工作,望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条件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不限定推荐名额。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推荐和把关工作,申报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推荐资格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电子材料、附件表格请到河南省人社厅或郑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312房间形式审核后递交至高训中心1409(西)房间。
职建处:李杵柯 电话:0371—67185140
李媛媛 电话:0371—67185140
高训中心:张爽 电话:0371—67887717
附件: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
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
中原技能大奖大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
河南省技术能手推荐表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技术能手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5〕75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届评选推荐范围为河南省行政辖区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本届评选表彰河南省技术能手200名。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再推荐1-2名后备人选(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原则上从获得省辖市和省行业(部门)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中推荐(已经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的不得重复申报)。参加或培养选手参加国家级一类竞赛或世界技能大赛,且为职工或者教师身份的优先推荐。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有重要影响。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河南省技术能手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填报《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选拔和推荐,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本地区、本行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员排出顺序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议和公示,印发表彰决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省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及推荐表(1份);
2.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一式2份);
3.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4.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证明材料(1份)。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省内、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控制在1000字左右;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或县、省、国家)依次写明。
2.证明材料要求
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五、表彰奖励政策
(一)对评选通过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二)对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纳入“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库”管理,并择优推荐“中原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河南省技术能手的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全员参与、综合评审、严格条件、择优推荐,把本地、行业、企业、单位有代表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受到表彰。
(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届技术能手的推荐活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省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函》、《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河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表彰工作联系方式情况表》(见附件4)及相关推荐申报材料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版材料报送指定邮箱。在组织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附件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原技能大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2〕4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推荐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届评选范围为河南省行政辖区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本届评选表彰中原技能大奖10名。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已获得过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三)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省级1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或国家、国际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的选手。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中原技能大奖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填写《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见附件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原技能大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选拔推荐(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原则上推荐1—2名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各行业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推荐,不得多头推荐。各地、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应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地区、本行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人员填写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申报无效。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议和公示,印发表彰决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一式2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证明材料(1份);
4.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及推荐表(1份);
5.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省内、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控制在1000字左右;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或县、省、国家)依次写明。
2.证明材料要求。
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3.照片要求。
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五、表彰奖励政策
对评选通过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纳入“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库”管理。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评选相关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版材料报送指定邮箱。在组织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