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的要求,现将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下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二)在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二、申报资料
(一)大中专学生办理要件
1. 大中专毕业生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第2页至第5页;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在职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7)本人银行账户(指以本人名字开户的郑州银行卡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的正反面和银行卡的正面同时复印在一面A4纸上,并按要求在复印件写“授权书”内容);
2. 大中专在校生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学生证原件(个人信息页和学年注册盖章页)和学校学籍管理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在职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7)本人银行账户(指以本人名字开户的郑州银行卡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的正反面和银行卡的正面同时复印在一面A4纸上,并按要求在复印件写“授权书”内容)。
(二)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要件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第2页至第7页(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在职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7.本人银行账户(指以本人名字开户的郑州银行卡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的正反面和银行卡的正面同时复印在一面A4纸上,并按要求在复印件写“授权书”内容)。
三、补贴标准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规定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四、补贴申领程序
(一)窗口办理
1.受理和初审
市级创业孵化园和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孵化平台”)在孵的申请人,持办理要件原件向所在市级孵化平台申报,市级孵化平台向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办事窗口(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受理区就业创业综合受理窗口,下同)递交本孵化平台在孵申请人申报材料;其他申请人,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即时完成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办理要件的网上提交。
2.实地查验
重点查验申请人身份、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初次创业、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对市级孵化平台递交申报补贴资料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查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接收的本辖区申报补贴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查验。参与查验的工作人员负责填写《郑州市创业项目补助(开业补贴)实地查验表》(附件2),于受理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查验,并将《郑州市创业项目补助(开业补贴)实地查验表》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kaiyebutie@163.com)。
3.审核公示
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核实、汇总全市补贴申报信息,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对拟享受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将审核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收到资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二)网上办理
1.申请登记。申请人以“个人登录”入口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郑州站),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符合条件的市级孵化平台在孵申请人选择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2.受理初审
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对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补贴申请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受理初审;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向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补贴申请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受理初审。原则上于申请人网上申请登记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
3.实地查验
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开业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初审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创业实体的实地查验。各区于受理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将《郑州市创业项目补助(开业补贴)实地查验表》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kaiyebutie@163.com)。
4.审核公示
审核公示同窗口办理流程中的要求。
5.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同窗口办理流程中的要求。
为首次创业大中专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是我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资料收集、初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创业(开业)补贴。
五、各县市及上街区可参照郑州市区开业补贴政策落实《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规定的开业补贴政策。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帮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5〕13号)即行废止。
附件: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郑州市创业项目补助(开业补贴)实地查验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