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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3-02 09:57:28  

    2022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和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人社部门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的法定职能。一是千方百计做好稳就业工作。全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9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7万人,新增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1.23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88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1亿元。研究出台了《郑州市稳就业若干措施》《郑州市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公布就业创业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公告》一系列政策措施,筑牢“稳就业”“保就业”的基础;开展“金秋招聘月”“就业援助暖心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445场次,参加企业2.86万家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8.5万个次,为劳动者构筑广阔就业空间。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抓好“智慧就业+政务联动+精准服务”3D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二是继续实施“降、返、缓、补、扩”等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含港区和巩义)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惠及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5.8万余户,267万余人,减征金额共计8.21亿元(失业保险按照1.5%征收比例计算,现阶段执行1%,减征0.5%征收比例),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5.9万余户,247万余人,减征金额共计4.33亿元(工伤保险按照相应的费率减半征收);为超过7.86万家企业核定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8.21亿元,稳岗职工158.61万人;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共计3.63亿元,惠及企业1204家、职工10.1万人;发放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58亿元;向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超过72.6万元。同时,聚焦社保基金安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追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525.72万元。三是持续开展招才引智专项活动。以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为抓手,持续开展包括郑州专场、论坛峰会、人才招聘、对接洽谈等系列活动,招引各类人才56089人,其中博士256人,硕士3804人,征集项目203个,投资2410亿元。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6.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7.68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6万人;在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郑州市选手摘得1金2银3铜六块奖牌,16个项目进入世赛国家集训队,实现了历史性重大突破;在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23金16银4铜的好成绩。四是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了《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加强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源头治理,接到部、省监管平台线索73243起,上级转办、督办及各类现场投诉欠薪案件9124起,共计为4.1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4.35亿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检查用人单位1190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2家,责令改正10家,取缔关闭非法职业中介6家。全市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251件,涉及劳动者31828人,涉案金额7.58亿元,调解成功率68.7%,当期结案率99.6%。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一是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纵深推进,积极做好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和县域放权赋能。服务方式持续创新,255项涉企便民事项网上可办,530项社保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办事流程大幅简化,“免证办”事项17项,“即来即办”事项103项,“3个工作日办结”事项59项,免申即享1项;推行周末无休,人社89项和社保90项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开设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和老年人咨询辅导专区;梳理共享证照清单,上传人社领域7类电子证照信息20多万条。二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省级评价成绩优异,人才流动便利度蝉联全省第一,劳动力市场监管获第七。要点工作高效完成,重点围绕劳动用工信息系统建设、稳就业、人事争议多元处理、人才服务保障、职业技能提升等7项重点任务,细化任务11项,各项任务超额完成。三是行风建设持续提升。持续开展“人社干部全员走流程”和“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全市走流程400人次,围绕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00余条。组织开展练兵比武活动,60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答题,累计学习23万余人次,获省级决赛第二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坚持日巡查、周点评、月通报、年考核,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

    (三)不断强化地方性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在人社领域完善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的部署,我们将《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评估、法治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对郑州市出台的人社领域3部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评估和清理。

    (四)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五项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决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审核各类文件12件,信息公开答复32件;服务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审核各类合同114份。

    (五)持续发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切实转变行政执法方式。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继续试点实施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通过办事大厅和窗口张贴、微信工作群转发、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实地宣传讲解等方式,宣传用人单位法律风险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相对人违法风险。继续完善工伤认定调解协商机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工伤纠纷。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实施文明用语规范指引,在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管理保存归档调阅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公示及时率100%。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与市场监管部门、建设部门开展欠薪治理的联合执法;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1年版)设定的裁量标准合理确定处罚幅度。在已经梳理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基础上,继续建立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授予“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80件,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在应诉工作中,坚持案件登记、审批制度,按时限提供复议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等材料,坚持法律顾问与业务处室共同代理应诉的1+1应诉模式,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3案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常态化,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八)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和落实了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作为学习重点。特邀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李文德专题讲解行政处罚法,全市两级人社部门300余人收看。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263人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考试,组织旁听行政审判6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信访工作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年活动”,推动法律“六进”活动走深走实。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议题。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监督。认真接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依法行政考核,局内部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局系统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法治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未依法严格履行集体研究程序,存在以分管领导召开的小范围会议代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情形;存在漏备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象。

    (二)区县(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设置法制机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匮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思路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等重要论述,2023年人社系统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一)持续深化放权赋能改革。进一步推进落实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和业务下沉“就近办”,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权力下放。推动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高频事项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二)加强营商环境专题研究。围绕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织到先进城市学习经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培训,加强课题研究,制定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狠抓整改提升工作实效,聚焦近年来国评、省评反馈的问题,开展专题攻坚行动。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四)加强人社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司法局,积极推进《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办法》立法进程,为加快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打造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案必审,为行政执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六)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七)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积极应诉。继续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扩大案例指导制度的影响力。

    (八)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划方案,继续宣传学习《民法典》,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到法院观摩案件庭审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开发企业、群众易于接受的多媒体、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多领域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政策上门服务,建立“政策找人”的精细化推送模式,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不断提升人社政策的知晓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九)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在区县市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区县市人社局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提升短板,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建设的先进典型,全面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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