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就职称信息补录和资格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信息补录
根据省人社厅《应由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精神,河南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的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高中初级职称,在河南省内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持原证书申报。我省职称信息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中进行查询。
职称信息补录流程:(一)经我市申报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提交相关资料,由各区、县(市)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交市人社局职称处1203室办理补录。提交材料如下:《职称信息补录表》、证书原件、评审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外地入郑人员已办理职称资格确认,职称管理系统查询不到信息的,提交相关材料,由各区、县(市)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交市人社局职称处1203室办理补录。提交材料如下:《职称信息补录表》、证书原件、职称资格确认审核表原表、身份证复印件。(三)来郑前在省内外地市或省直单位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应由原职称任职文件印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实后完成信息补录等评审数据归集工作。
自通知之日起至7月31日之前集中办理职称信息补录。
二、关于职称资格确认
省外及国有企业入郑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省外或国有企业职称评委会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资格,需办理资格确认并换发资格证书方可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
自通知之日起至7月31日之前,集中办理省外及国有企业入郑人员职称资格确认,职称资格确认相关要求请登录郑州市人社局官网“郑州职称专栏职称政策”中查看《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262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通知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申报人员,按要求时间上报职称信息补录和职称资格确认相关材料,避免耽误2023年度职称申报。
附件
1.郑州市职称信息补录表
2.河南省职称资格确认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