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社办〔2024〕212号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60号)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现就郑州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再推荐1名人选,含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单位可推荐3名人选。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选必须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直主管单位严格把关,出具推荐函(须写明推荐人选及简要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市人社局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函。来函请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非省财政预算单位提供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留学回国专栏”下载。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送单位负责审核其真实性,(提供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及检索证明,不用全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起装订。
(四)承诺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由申报人出具相关承诺书。
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供材料,并将申报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总页数不超过30页)。
报送时间:各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申报函、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2024年5月22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1314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电子版(word和PDF)同步发送电子邮箱:huym@hazz.hrss.gov.cn。
联系人:胡奕明
联系电话:0371-67185377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