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持续推进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结合郑州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实施范围
农业、林草、水利、医疗卫生系统的乡镇基层单位和农村中小学。
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倾斜政策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职称。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的,连续聘任满10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副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职称;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申报。
(三)基层农业、林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可不占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基层硕士研究生职称倾斜政策。在基层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仅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流动到区县(市)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双通道”职称晋升机制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取得的业绩成果,自愿选择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或全省范围有效高级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定向评价获得的职称在全省基层范围内有效。基层人才流动到省、市属单位后,在获得全省范围有效高级职称后,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程序转评。农村学校教师参评副高级职称时,可自主选择城市学校或农村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城市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调入城市学校时无须转评。鼓励业绩突出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
四、提高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机制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申报评审,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宏观调控。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职称工作专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职称综合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行业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政策,形成共同推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要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依托“互联网+”等模式,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文件政策解读,让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支持改革,及时享受改革“红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妥善处理改革中的矛盾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合理引导改革预期,确保“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