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学法活动,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社会保险法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听取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人社局党组建立法规处室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制度,对相关议题提出法治意见。
(二)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开展。一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废止地方性法规1部、提请市政府废止政府规章2部。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请市委办公室废止党内规范性文件3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局机关规范性文件10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市场准入与退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规定。
(三)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做好对局机关新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协议的法制审核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提出法核建议10余条;审核合同协议书40余份,出具法制审核意见90余条。二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梳理局系统行政执法主体、涉企行政检查依据、标准及频次,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组织开展面向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的案卷评查1次,印发案卷评查通报。四是完成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局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持续发挥律师顾问对局法治工作支持保障功能。
(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规范有序。2025年,市人社局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6件、行政诉讼案件241件,民事诉讼案件7件,案件总数较去年略有增长。复议及诉讼案件,均在法定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按时参加诉讼庭审活动。积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信访等工作。收到行政复议裁判文书77份,行政诉讼裁判文书162份,司法建议3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判决,及时办结司法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负责人出庭207案次。
(五)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市局机关开展法治讲座1期,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开展社保政策集中宣传,组织宣讲团深入到各开发区、区县(市)进行宣讲,推动社保政策落地生根。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局机关大屏幕、电子屏播放宪法、反电信诈骗等法治视频资料,积极参与全市“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
(六)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局门户网站公示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印发了2025年度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月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执法文书格式不够统一。部分执法单位未使用司法部最新版的规范文本,仍在沿用之前版本的文书,与上级部门规定要求存在距离。二是行政执法文书撰写质量不高。个别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文书存在对案件事实描述不完整、不详细、法律法规引用不准确、缺少集体讨论、案件终结调查报告等情形,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案件调查不够全面。部分案卷存在案件情况不清楚的问题,如对农民工工资数额计算不准确等,当事人提起复议诉讼的频次高。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提升。一是文件流程管理不够严谨。存在文件印制完成后未及时发放执行落实单位,文件公布日期与文件印发日期不一致,执行时出现歧义、误解的现象。二是文件清理不及时。个别文件已不再适用或者部分不适用,但没有及时进行废止或者修订。三是个别文件质量水平有待提升。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契合实际需求、文件逻辑、生效失效日期标准等方面仍有待改进完善。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文件经办人员业务素能,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不出错、少出错。二是提升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局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做好对局属事业单位承担执法职能的委托工作,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壮大执法人员队伍。三是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落实建立“大调解”相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局机关行政调解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扎实推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力争将尽可能多的争议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二)持续做好案件办理工作。一是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持续与行政复议部门、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的“双下降”。二是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做到每次庭审都有一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既“出庭”又“出声”。三是做好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组织案件经办人员、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人员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梳理归纳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提升应对复议诉讼案件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研讨、观看视频资料等方式,推动该项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印发202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国家“九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印发2026年度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压实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单位普法责任,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质效。四是持续开展“人社政策走基层”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法治业务骨干到开发区、区县(市)的社区、学校、企业、机关、乡镇等基层一线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推动普法工作接地气、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