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持续出现高温,大大增加了劳动者户外工作风险。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安全,新密市于7月25日起重点针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露天作业及电子机械、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专项督促检查活动。
按照要求,我省高温季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同时,最低工资不得将高温津贴包含在内计算。
新密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进入基层企业一线,大力开展高温津贴落实专项检查,严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用工单位及时限期整改,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密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