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上街区某清洁公司的员工何某拿着手中的1000元钱,高兴地连声对上街区劳动监察中队和仲裁办的同志道谢。
54岁的何某是一名有着16年工龄的马路清洁工,近期,因身体不适,想辞职回家,但是因公司人员紧张,公司领导不想放她走,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公司一直未给她发工资。无奈之下,何爱琴向上街区劳动监察中队求助,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她的一个月工资,并给予假日补助等要求。因该同志年龄已超出了受理范围,但是通过了解,发现何某同志家庭生活困难,并且年龄已大,站在人性执法的立场,区劳动监察中队破格受理了此案件,并与区仲裁办联手,同时给清洁公司领导下达通知,要求尽快支付何某工资,经过区劳动监察中队和仲裁办对双方的耐心讲解政策,多次协商,最终公司支付了其一个月的工资650元,并多给予她350元的困难补助,使得何某满意而归。
(上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高 歌 张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