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出“不见面服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案件开庭延期开。原定于2020年2月10日以后开庭的案件延期。该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冠肺炎所需,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其次对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延期的案件,由仲裁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网络庭审,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仲裁时效可中止。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经审查后符合正当理由的可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仲裁文书邮件寄。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优先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全面实现“不见面便民服务”。
群众关切及时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对广大市民通过24小时值班咨询电话等途径提出的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进行了回复,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求员工2月3日全部上班,是否违法?如何举报维权?”等,切实帮助劳资双方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