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难,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新密市人社局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摸清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需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联系,通过各乡镇办劳动保障部门,利用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收集汇总本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信息、岗位需求台账。对用工有缺口的复工复产企业,眼光向内,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动员引导企业优先招用本地富余劳动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对在辖区内无法满足用工需求的企业,由市就业局和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尽最大努力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复工复产企业招聘员工。
二、建立用工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市、乡、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通过中部就业网、“新密市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微信群”、就业服务热线(0371—69960968)等平台,及时发布复工复产企业信息,用工岗位需求信息,扩大社会知晓度。成立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专班,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搞好岗位推介、上岗对接各项服务,建立全市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日汇总、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用工需求供给情况,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实现人力资源供求双方便捷、高效对接。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工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享受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在抗击疫情中积极发挥作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重点帮扶。
四、延缓就业服务事项办理期限。凡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之后3个月以内办理,不视为超越办理期限,最大程度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防疫风险。
五、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渠道作用,调动全市民营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性,对为复工复产企业成功招聘员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申请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申请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小微企业到人社部门申请审核后,直接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记,发放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审核、办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