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惠济区人社局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的处理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源头上预防仲裁争议的发生,实行以下三举措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办案手段信息化。使用网上办案系统,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全部经由系统操作,对所有案件的进展情况、开庭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提升了办案的透明度。
办案流程人性化。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简化办案程序,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调解上,通过受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调解三种途径,根据事实,依据相关法律,向双方当事人阐明达成调解的好处,促使劳动争议案件达成调解。3月28日,劳动者王某因疫情工资问题被河南新农村频道报道,3月30日,王某向惠济区仲裁院递交申请材料,本委审核材料后当天即立案受理,并通过电话向劳动者及单位讲述相关政策法律,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4月1日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书,单位当场支付申请人疫情期间工资及相关待遇。
基层调解常态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中。
今年以来,仲裁院五日内调解结案案件已30起,其中出具调解书18起,达成调解意见并撤诉5起,极大的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积极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