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郑州市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郑州市人社局党组书记赵新民代表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通报了2017年以来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做了重要讲话。
赵新民首先分析了当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所面临的形势,他指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有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转变。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建筑项目欠薪案件数额及突发事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未发生一起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赵新民同时指出,从近期省人社厅通报情况看,全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仍然形势严峻,赴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上访反映郑州市欠薪问题的案件剧增。截至目前,省人社厅转(督)办的各类欠薪案件共计62起,占全省上访欠薪案件的一半左右。欠薪案件主要集中于建设领域,重大欠薪案件占比较高,个别县(市、区)表现较为突出。
综合分析,客观上郑州市作为河南省会,农民工数量占比达到全省的30%,建筑项目占全省在建项目的约1/2,维权任务十分繁重。但更重要的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到位,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联合办案机制不够完善;三是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四是建设领域深层次矛盾仍未扭转。
对下一步工作,赵新民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欠薪隐患排查解决力度。在前期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精准治欠。尤其要紧盯省交办案件的解决,实行包案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单位、到人,限期办结,不留隐患。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欠薪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强化行政处罚、强化失信惩戒、强化司法衔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调解仲裁力度。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委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强化裁审衔接,及时化解欠薪争议纠纷。协调司法、工会等部门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援助服务。
通报完毕后,王跃华副市长就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5点工作要求:
一是认识要再提升。要坚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理念出发,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作为民生领域的头等大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治理欠薪的强大合力,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责任要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对本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一线抓的工作格局。对恶意欠薪或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要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必要限制,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措施要再强化。继续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对政府投资项目、产业集聚区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建筑、加工、餐饮等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控,发现欠薪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启动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解决,确保2018年春节前清欠完毕。对省人社督办的62起欠薪案件和5起市督办案件,尽快查明欠薪原因,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要依法管控各类突发事件,健全应急预案,特别是对赴省上访反映我市欠薪问题的群众,要及时接回处理,积极营造依法维权、依法清欠的舆论氛围。
四是机制要再健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欠薪案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明确欠薪清偿责任,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将欠薪问题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建设,实现政府各部门对欠薪违法行为协同惩戒。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出台郑州市考核细则和方案,对涉及“两金三制”等长效机制的配套措施,要做到有文件、有措施、有落实。
五是督导要再严格。由市清欠农民工资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城建委、交通委、政府督查室等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集中实地督查督导。对各类欠薪案件继续坚持“三个不放过”的原则。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倒查追责。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相关局委分管领导,各级人社、城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用工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劳动保障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