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政〔2014〕48号),郑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含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进行调整: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1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现有15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缴费档次,共计17个缴费档次。新增加2个缴费档次及标准分别是:年缴费4000元、5000元。新增加的年缴费4000元补贴230元、5000元补贴26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参保老人的生活质量,调动了居民参保续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我市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