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从民营经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体系、服务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着力,出台16条具体支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重要动力、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意见》的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旨在破解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引导、支持和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人才队伍规模。
文件明确:一是支持民营经济引进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外国专家智力、博士后人才等各类人才,鼓励民营经济“柔性引才”,对于符合“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待遇。二是加大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民营经济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三是完善民营经济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民营经济人才分类体系,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向民营经济领域的倾斜力度,完善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四是健全民营经济人才服务机制。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营造民营经济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专业技术人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