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社部门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向发力,成立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专班,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15号),密集打出组合拳,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着力为稳就业、促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一是摸清用工情况底数助力复工复产。市人社局主动对接市内重点用工企业,了解企业复产复工情况、企业用工情况,依托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时摸清全市各辖区复工企业员工信息,包括需要返岗员工的信息(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身份证号),以及新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用工数量等。截止到18日,全市已复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58家、服务业企业521家、建设工程24个,总用工需求91.8万人,已在岗员工16.3万人,近期拟返岗7.6万人,用工缺口67.9万人。目前用工保障组正在积极同相关部门协调,确保企业员工顺利返岗,保障企业复产复工顺利进行。加强对我市节后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监测。
二是安全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助力复工复产。及时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省“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的具体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讲解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安全出行,切实增强其返岗就业、防范感染的自觉性。按照市领导要求,市人社局制定了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返岗入职工作流程,为企业和务工人员返岗复工提供操作指南。主动与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协调返岗农民工的通行证办理等问题,并及时将通行证办理程序和相关事宜通报县(市、区),确保疫情期间农民工安全便捷返岗、顺利有序复工。至2月18日,全市节后农民工离开本县(市)外出务工8160人,其中省内6578人。
三是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助力复工复产。2月17日,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富士康等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相关问题,抽调5名人员成立了郑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督导和协调。组成调研组先后赴三全食品、顶益食品、思念食品等民生保障企业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并建立需求清单,进行台账管理,做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到岗人数清、空岗情况清。与企业就农民工返岗的组织协调、车辆保障、防疫监管工作进行了沟通对接,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目前,顺利完成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富士康等重点企业员工返岗1.26万人。
四是“延”“缓”“降”“免”社会保险助力复工复产。养老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对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做好相应资料准备工作,利用网上等社会保险经办平台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待恢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业务后,对符合退休条件补办退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照退休核准时间次月起补发基本养老金。对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造成多收取社会保险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到社保经办大厅办理退收、冲抵手续,最大限度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失业保险方面,一是减免失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化缓缴失业保险费手续办理,放宽缓缴到期后缴费时限,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权益。二是延期办理失业保险业务。将失业人员失业金申领时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以及其他不能网上办理的失业保险事项等,办理时间均延长至我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以后3个月以内。三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补贴标准为企业2019年全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金额按2019年年末每人9120元计算。工伤保险方面,一是快速制定工伤保障应急预案。印发《关于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事宜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时前报告当天受理疫情防控工伤认定案件情况,确保遇有情况能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开启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采取网上、邮寄、预约及就近四种方式申请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案件,特事特办、随报随办,实行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一时间将相关待遇支付到位。截止2月19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四起工伤案件均当日受理、当日核实、当日认定,第一时间落实待遇。三是加大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力度。落实工伤医疗基金预付制度,目前已向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的九家医院,拨付了工伤预付基金1550万元。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确保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目前,郑州人社部门正在就国务院出台的对企业减免社保费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五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助力复工复产。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14号),降低申请贷款条件。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一是通过有关媒体、微信朋友圈做好政策宣传;二是协调业务参与部门细化操作流程,要求做到业务无缝衔接、审核流程简捷、资料流转安全;三是研究重新修改疫情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提交资料清单等;四是设立专门咨询岗,以办公电话、微信的形式受理创贷咨询业务,专设人员每日做好咨询电话和微信的登记,并保持市内各区工作人员的对接,及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以邮寄、预约等方式进行审查审核。目前,全市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04万元,在经办银行还有近2亿元的贷款件正在审核,工作人员电话指导贷款企业的申报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放款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六是稳定劳动关系助力复工复产。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出台《关于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的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共同行动,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七是推广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复工复产。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郑技领办〔2020〕4号),就郑州市辖区内有关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择优选定本辖区内符合条件能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纳入我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公布第一批金蓝领网络大学等线上培训平台。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指导有关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搭建完善线上培训平台、开发相关培训资源库。三是依托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积极参与线上培训工作。四是对完成线上培训的有关单位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政策享受一定的培训补贴。
八是加强线上招用工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为保障我市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求职有门、就业有路、困难有助”,将求职、招聘改为网上进行,依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利用门户网站、各级就业人才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复工复产企业信息,岗位需求信息,努力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确保人力资源供求双方便捷、高效对接;发挥县、乡、街道办事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宣传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信息,迅速开展招聘信息岗位征集工作,并将征集到的岗位通过中部就业网和蓝领之家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做到区域联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 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让劳动者“在家找到工作,离家就能上岗”。出台《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13号),发挥各类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全市共有20余家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网络招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接收劳动者求职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自春节以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发布用工信息4.5万余条,涉及企业1500余家,吸引10万多名求职者点击浏览,4200余名求职者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