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9日,我市环保垂改执法队伍综合改革工资转接工作全面完成。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1276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86人。
一、领导重视,指导有力。此项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的决定,为积极稳妥落实改革后工资转接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工资福利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组成的待遇保障组,针对工资转接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岗位、工资、社保等问题专门给予答疑解惑。
3月4日下午,郑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顺建同志带领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员一行人,赴郑州生态环境局进行调研督导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俊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郑砺刚以及生态环境局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介绍了我市环保垂改执法队伍综合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申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我市环保垂改执法队伍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行动迅速,周密部署。工资转接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使两项改革全面落地,确保改革涉及的人员2021年4月能够在市级发放工资,我局年前即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着手准备相关材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具体操作标准和事项。
三、通力合作,成效显著。区、县(市)两级、两部门联合,在具体业务上,工资福利处与各区、县(市)工资处、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目标一致,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资转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