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市仲裁院举行首次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任上岗仪式,七名兼职仲裁员到岗履新。局二级调研员张德贵、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王红黎、法规处处长徐立新、新聘任兼职仲裁员和仲裁院中层以上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马飞主持。
聘用仪式上,七名兼职仲裁员递交了《承诺书》,张德贵同志为兼职仲裁员颁发了聘书,兼职仲裁员进行了集体宣誓,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仲裁院负责同志对基本情况作简要介绍,对当前仲裁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就兼职仲裁员受理办案工作提出了要求。
局二级调研员张德贵同志在最后指出,此次聘任首批兼职仲裁员,是郑州市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喜事,这既是适应当前仲裁案件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更是推动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需要。他强调,聘任的全体兼职仲裁员,一定要珍惜荣誉,秉公办案;要坚持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市仲裁委的办案规则、制度、程序和工作要求,全身心投入工作。他指出,市仲裁院要认真研究兼职仲裁员保障和运行工作机制,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真正关心、爱护、支持这支队伍,切实把队伍建起来、用得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服务群众好的仲裁队伍,努力推动郑州仲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所聘任的首批七名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是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在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所属领域,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并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均取得了《仲裁员证》,经聘任上岗,实行动态考核管理,首期聘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