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用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用面试资格确认的岗位、时间及地点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岗位
办案辅助岗位
(二)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6日9:00至12:00,14:00至17:00,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4会议室(郑州市汝河西路86号2号楼404室) 。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材料从上到下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三)《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用办案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
(四)《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3);
(五)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